“宜丰工业污水处理厂原位扩容应急技改项目”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首次公示 |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和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第九条规定,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,向公众公开建设项目相关信息。现将本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向群众公示如下: 一、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:宜丰工业污水处理厂原位扩容应急技改项目。 项目总投资:1617.46万元人民币。 项目建设地点:宜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内。 项目建设性质:改扩建。 建设内容:原位扩容改造后污水处理厂的雨季处理规模:40000m3/d。其中一期工程处理规模保持10000m3/d不变,主要处理非涉重企业雨季的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水;二期工程处理规模由原设计的15000m3/d提升为30000m3/d,主要处理涉重企业雨季的初期雨水。 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: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(江西)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:江西省南昌市昌东大道7199号中节能国际中心1号楼44层 联系人:叶身斌 联系电话:0791-88156545 邮箱:cecepjx@163.com 三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: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 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 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请您将您的意见以书信、传真、电子邮件和面访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。 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(江西)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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