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兴国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容项目”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首次公示 |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和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)第九条规定,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,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。现将本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向群众公告如下: 一、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:兴国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容项目。 项目总投资:7795.84万元人民币。 项目建设地点:江西省兴国县埠头乡程水村南。 项目建设性质:改扩建。 建设内容:新建提标及扩容项目细格栅及沉砂池、混凝沉淀池、生化池等一、二级污水处理设施,建设规模为10000立方米/天。提标及扩容项目新建深度处理设施,对一期和提标及扩容项目二级处理设施出水进行深度处理,规模为20000立方米/天。出水水质标准达到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8918-2002)中的一级A标准。 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: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(江西)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:电话或书信 通讯地址:江西省南昌市昌东大道7199号中节能国际中心1号楼44层 联系人:叶身斌 联系电话:0791-88156545 邮箱:cecepjx@163.com 三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: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 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 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请您将您的意见以书信、传真、电子邮件和面访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。 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(江西)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0日
作者:叶身斌
摄影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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